馮偉林 Bill,多年任美國50強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高級行政人員,擁有碩士學位。現居香港,從事中港業務。少年得志的他,酒色財氣,風流快活足足過了廿一年失去常性的生活………..然而衪的愛卻徹底地改變了這個花花公子,使他重拾美好家園。

大學畢業後,我從美國返港,先後出任大公司的高級主管。少年得志,酒色財氣,一周七晚都出動,風流快活,自此足足過了廿一年失去常性的生活!

離離合合大情人

只要有錢,我便以為能買到愛情和女人。

父母見我放任,好言相勸,我反目成仇,更對朋友表示父親已去世,母親亦遠在非洲……因此八二年結婚時,證書上父親一欄寫明是“已去世”!兩老不知我成婚,也不知孫女出生。六年後一次晚宴中大家碰面,才第一次與媳婦和孫女見面!

我生性風流,到處留情,到處都有“住家”。與妻子Diane結婚並非因為愛她,只為要“得到”她。婚後每晨兩三點才帶醉回家,但虧心事太多,夜裡難眠,常因惡夢驚醒。

八八年我以避債為理由,要太太同意離婚。翌年我便另行再婚,但對女方全無真愛,九一年第二次離婚。不久便叫Diane母女來美居住,但其實同時在紐約另與女人同居。九四年底第三度結婚 ── 與第一任妻子Diane複合,然而並非有所醒悟、要重建家園。私生活反而愈加放縱,一年後再次拋妻棄女,搬到洛杉機與別的女子同居。當時既未與妻女辦居留,她們不能工作,不會駕車,生活陷於困境!

九六年Diane實在受不了我的為人,與女兒從美國東部搬到三藩市投靠親人,心力交瘁,她來自基督教家庭,有一天在公車站旁無語問天:“Why Me?”(為何是我?)

前路茫茫,她便把前途交在耶穌手中,是留美還是回港,全讓基督決定!之後聯絡上當地教會,自此她整個人充滿新的盼望。牧者囑咐她要懂得饒恕和祝福。一晚她讀到聖經說:“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”她便下跪為我和我的女人祈禱,特別求主救我的靈魂,不要再害其他女人、欺騙感情!

要愛你的仇人?

九七年一月二十六日,我留在紐約女友家中,但內心卻似有個聲音說:“Bill,你要去三藩市!”

三藩市是我惟一沒有女朋友和生意的地方,為何要去?心內掙扎,由下午四點熬到晚上九時多,到底還是訂機票去了。第二天早上致電通知Diane在家中等我,她聽完電話,正要倒頭再睡,神卻提醒她:這是向我傳福音的好機會。於是冒險約女傳道人一同來接機,二人當天並為我禁食禱告。

從機場回家,車程約四十五分鐘,兩個女人便在車上告訴我十字架的道理。奇怪,我這一次不僅沒有命她們閉口,反而留心傾聽,領悟到這位真神實在是至寶,絕不能錯過!

還未到目的地,在車中她們便領我決志信主了!

我頭一次與妻子參加主日聚會,會後講員為人代禱,本來安坐靜候離開的我,感到像有股力量把我推往台前,講員說:“神要重建你的家。”說罷我便回到座位坐下。但未坐到椅子上,雙腿一軟,便跪在地上痛哭,涕淚俱下,足有半小時之久。這是我此生哭得最痛快的一次!

我從紐約到三藩市,原意是路過台北,繼續去台灣找另一情婦,但途中只帶一本聖經。在飛機上我讀了人生首章聖經──箴言第五章。我一看非常震驚,標題竟然是“警告不要犯淫亂”!字字句句都針對我廿一年的腐敗生活,神真是又真又活啊!

我反覆讀了五遍之後,再讀第六章,又是“警告愚昧的人”、“警告不要犯淫亂”,怎會這麼“巧合”呢?看完第六章,我已淚流滿面,驚覺兩頁聖經都濕透了!這是神的警告!

我一再求神寬恕,並求他幫助我跟台北的女人來個了斷,求神作主,因我自已從來做不到……到了台北的家門,她一開門,劈頭一句竟然便說:“Bill,我們分手吧!你以後不要再回來了!”

我又驚又喜,感謝神恩,強忍笑容,收拾家中自己的物品,匆匆離開,立刻起程飛回三藩市。飛機上追讀箴言第七章-“警告要遠離淫婦”。愈讀愈覺自己污穢可恥,愈感到父神的偉大!我不住跟神認錯,求主煉淨我的心,擺脫過去情慾的捆綁!

是時候回家了!

七十二小時之內,三萬尺高空之中,神來觸摸我的心,飛機降落前的一刻,心中有個微小的聲音說:“Bill,是時候回家了!”

到了三藩市,我跟Diane認錯,求她原諒這十五年未盡夫職,並問:“我們能否重頭來一次?”Diane說:“這個家一直是你的家。多年來只是你不要回自己的家,現在回來,當然歡迎!”此時我才看見她的美麗賢淑,神為我預備的是多麼好的妻子!我實在瞎了眼……。

從此我斷絕了一切婚外情。此後這五年是我一生最幸福、最快樂的日子。過去十幾年,女兒的一切家長會、畢業禮永遠都只有媽媽,如今耶穌終於把爸爸還給她。她對我全無任何苦毒,因Diane一直告訴女兒:“爸爸很愛我們,常在外出差,賺錢養家,所以不能陪我們。”後來雖然我在三藩市也找到高薪的優差,但因為要常出門公幹,我便服從神的感動,寧願找份一小時才十塊錢的工作,多與家人團聚,修補裂痕。如今夫妻倆即使偶有磨擦,但解決之道是一同下跪,向主禱告,互相認錯,為伴侶祝福。

九一年家父移居多倫多,雙方本來關係冷淡,但自從我正式回家之後,父親從媳婦口中得知不孝浪子被耶穌馴服,半信半疑,很擔心我在找欺詐教會的門路,便專程飛來灣區視察。

他們到達的頭一晚,飯後主感動我要跟老爸和好,便端茶跪在他面前求饒恕,挽回父心。父子抱頭痛哭差不多一小時,彼此間無形的牆因神的愛拆掉了!回多倫多後,父親上主日學,一年後亦受洗成為基督徒!他看見神能改變他那四十五年教不好的兒子,能使他真的浪子回頭,不再驕傲自大,他知道這位神是又真又活的神。

如此我跟妻子女兒父母都和好如初,而我這“大話情人”,從此也只愛一位耶穌,一個老婆,一個溫暖的家。

“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我們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。 ”(羅馬書14:7-8)